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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四年,两次发回重审,三次判决十年以 上,终审无罪——苗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广州合同诈骗罪辩护律师认为,司法实践中,诈骗类犯罪案件与民事经济纠纷往往难以区分,尤其是被害人受到巨额经济损失时,办案机关很容易会客观归罪。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诈骗类犯罪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认定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陈述,运用推定的方法加以认定。运用推定必须是在有证据证明基础事实的前提下,运用逻辑和经验法则,推断行为人主观的目的
2020-04-28 -
信用卡透支不还不一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20-04-23 -
信用卡透支不还不一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20-04-23 -
合同诈骗罪的法官裁判思维:2008-2018《人民司法》裁判要旨合集
2008—2018年《人民司法》合同诈骗罪裁判要旨集成整理人:夏亚东(安徽大学法学院综合办公室)来源:法律检索报告1 不具备偿还能力,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基本案情】被告人邹晓霞手头资金周转困难于2007年6月份开始向他人借高利贷,并以 后贷还前贷,逐渐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2008年1月至2009年10月间,被告人邹晓霞虚构了在丽水投资矿产、温州投资连锁快餐、昆山投资超市、水电站事故赔偿、银行归还贷款等理由,隐
2020-04-22 -
什么是合同诈骗罪?企业如何防范合同诈骗罪
签订合同本身就应该遵循公平自愿平等真实的原则,如果故意隐瞒事实,用虚假的信息与人签合同从而获取利益,就会涉嫌合同欺诈。当达到一定数额,就会涉嫌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作为一种常见经济犯罪,往往会给受害方带来巨大的困难,部分中小企业甚至因此一蹶不振,资金链断裂,最终难逃破产厄运。广州合同诈骗罪辩护律师特总结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及预防措施,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预防和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2020-04-21 -
法官释法:“借款型“”诈骗罪的认定
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很多地方将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主观方面无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的款项来源是否合法或者非法。广州诈骗罪辩护律师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有易于实践,但有不合理的地方,还钱的行为应当列入考察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因素之一,而不是一票否决制
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