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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代理李某犯诈骗罪案,获得不予逮捕

来源:互联网作者:朱明利律师时间:2021-01-11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李某犯诈骗罪的辩护律师,经过专业高效的刑事辩护,不予批准逮捕,李某被正式无罪释放。

  案情简介:

  李某,男,34岁,广西人。2019年7月中旬,李某认识了吴某,吴某给了李某一个银行卡账号,要求李、某帮忙取钱,每次取钱可获得所取金额的8%的好处费,李某收下了银行卡,李某对银行卡里的金额数并不知情。李某总共取了三四次钱,非法获利8900元。李某对所持银行卡的来路不清楚。2019年7月20日,李某被南海区公安局以诈骗罪刑事拘留并羁押在南海区看守所。

  办案经过:

  2019年8月初,李某的亲属前往佰仕杰事务所向朱明利律师寻求法律咨询。朱明利律师为李某亲属详细分析了案件的情况,其随后即全权委托朱明利律师负责办理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接受委托后,朱明利律师刑事团队律师即前往南海区看守所会见李某,向李某详尽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李某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会见结束后,朱明利律师认真研究案情,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为此,朱明利律师向南海区检察院提交了《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李某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没有诈骗的行为,其行为仅是帮助他人取钱,对银行卡是否为非法所得不知情,建议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对张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并将其立即释放。

  办案结果

  2019年8月27,南海检察院对李某不予批准逮捕,李某被正式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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