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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律师遭枪杀身亡,凶手涉嫌多个罪名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刑事律师时间:2021-09-14

  武汉一律师遭枪杀身亡,凶手涉嫌多个罪名

刑事律师

  因败诉雷某便起了杀心,致使武汉律师薛某被枪击身亡。作为一起持枪杀人的重大刑事案件,雷某的多处行为情节严重,并涉嫌了多个罪名,最终可能被数罪并罚、从重处罚、甚至判处死刑。

  第一,雷某毫无疑问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是有预谋的持枪杀人,从将随身携带枪支到开枪杀人,便可看出雷某的预谋,比起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该行为主观恶性极大,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对于雷某的枪支,目前并未确定是何种枪支,有的说是土铳,有的说是霰弹枪,雷某将其藏在网球拍的套子里。无论是何种枪型,该枪支具有极大杀伤力、致命力,属于我国严禁私人持有、使用的枪支,依据《枪支管理法》,仅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可以配备公务用枪、民用枪支、射击运动枪支、猎枪、麻醉注射枪等,除法律规定并批准配置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携带、使用枪支,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均涉嫌刑事犯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雷某持有、私藏、使用枪支的行为与使用枪支杀人的行为,同时侵犯了我国对枪支管理的规定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属于侵害两种法益、分别构成两罪的情况,需要数罪并罚。

  第三,雷某在持枪杀人后,同时又有持枪抢劫车辆逃跑的行为,该行为也属于数罪并罚的情况。虽然,雷某抢劫车辆是为了逃跑,并非为了财产而抢劫,但这并不改变雷某抢劫行为的性质,且具有“持枪抢劫”的严重情节,依据《刑法》263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件最终是胜诉还是败诉,律师并不能给当事人一个保证的回答,一切都依赖于法律和事实。且薛某生前曾参与多个地区的普法宣传,对于这样的律师,雷某因对判决结果不满便起心杀人,令人痛惜不已。

  目前,雷某已经被警方抓获,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办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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