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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代理朱某辉走私普通货物罪案(发回重审)

来源:原创作者: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0-03-1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依法接受委托,代理朱某辉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二审,经过律师团队专业的上诉,案件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被告人朱某辉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4日作出(2017)粤01刑初98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朱某辉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万元。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朱某辉不服,委托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阅案卷和上诉材料,讯问上诉人,听取我们辩护律师的意见,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刑初98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详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刑终1256号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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