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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功代理陈某走私普通货物罪案,获得缓刑

来源:原创作者: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0-03-1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接受委托,担任陈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辩护律师,经过走私罪辩护律师专业高效的刑事辩护,陈某成功被判处缓刑。

  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间,在被告单位韦嘉公司进口白兰地等葡萄酒的过程中,该公司实际负责人被告人余某某经与被告人陈某共谋,共同采取低报价格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葡萄酒共计2票。经上海吴淞海关核定,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1,552,362.2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017年8月8日,被告人余某某在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询问时,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并于次日主动提供包含真实成交价格发票的邮件等材料。同月17日,被告人陈某在其住处被侦查人员抓获,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在接受委托后,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指导被告人陈某在本案审理期间,积极向法院缴纳罚金七十万元,提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预缴绝大部分罚金,希望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被告人陈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已预缴人民币七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剩余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向本院缴纳)。陈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详见: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韦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物品(2018)沪03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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