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辩护实务 > 知识产权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关于林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法律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书

来源:原创作者: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0-03-2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朱明利律师为林挺浩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依法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听取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对本案所涉问题的陈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相关事实,本律师就林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一、本案基本事实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广东省饶平县人,于2018年9月11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林某某向办案机关如实陈述:林某某通关淘宝旺旺认识商品供货商,对方向其提供有OPPO公司的授权证书、订货合同资料,在被办案机关采取措施前,一直认为所经销的产品为正品。在被办公机关询问过程中,才知道所经销产品假冒注册商标,如实供述购货渠道、供货商信息、经营情况等事实。

  二、关于本案的法律意见及取保申请

  (一)嫌疑人在经销涉案产品时不知道产品假冒注册商标,没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主观故意。

  在嫌疑人在拼多多平台经销涉案产品前,有卖家通过淘宝旺旺找到嫌疑人经销产品,并提供涉案产品的的网络销售授权书、合同资料,犯罪嫌疑人有理由相信其所销售的产品已取得相关的销售许可,所售产品有合法来源,已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卖家作为上游经销商批发给嫌疑人的产品价格较低,给经销商预留利润空间,经销进货价一般都比较低,存在一定的定价弹性,符合一般的电子产品批发交易习惯。嫌疑人在拼多多平台销售价格与OPPO的官网销售价格存在差别,并无法让普通经销商区分产品是否假冒注册商标。

  因此,嫌疑人在经销涉案产品时不知道产品假冒注册商标,没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主观故意。

  (二)嫌疑人所销售的涉案产品金额较少,社会危害性小。

  嫌疑人在拼多多注册账号进行涉案产品销售时间段,金额小,所发生的流水,存在大量的刷单,不能反应真实的销售数据。因为前期犯罪嫌疑人为了刷店铺销量,委托亲朋好友及陌生人进行刷单,该部分交易并没有实际发生。流水销售额除有一部分刷单,还存在退货退款及交易关闭等情形均应当从流水中剔除。另外,嫌疑人还经销了其他产品,销售涉案产品的实际发生的交易额远小于店铺的账面流水。

  (三)犯罪嫌疑人在被经办机关拘留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提供上游商家的联系方式,帮助经办机关破案,具有坦白、立功情节。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坦白情节。为争取立功表现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卖家的相关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机关追溯上游卖家的犯罪行为。可见犯罪嫌疑人没有隐匿、消灭、销毁证据的意图,不会妨碍公安机关的侦查。

  (四)犯罪嫌疑人刚从学校毕业,经历尚浅,明辨是非能力较弱,法律意识淡薄,应当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于2017年6月毕业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距案发时,毕业一年。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刚从校园迈入社会,社会经历较少没有足够的分辨是非的能力以至跌入犯罪的泥淖。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作为一个倡导法治,重视道德和教育的国家,应当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应当将一个有创造力,有进取心,朝气蓬勃正值年少的祖国花朵关押在牢笼之中。且综合涉案产品有相关授权等信息,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五)嫌疑人无任何犯罪前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

  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和悔过。有较好的悔罪认罪的态度,可见其社会危害性小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六)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家庭困难,父亲病重,母亲没有劳动能力,尚有年幼的弟弟在上学,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照顾和经济的支持,其家属愿意为其取保候审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

  林某某出生于广东省饶平县,家庭贫寒。父亲诊断患有多发性脑梗死、高血压三级等严重疾病,母亲没有劳动能力,尚有年幼的弟弟上学均需要依靠犯罪嫌疑人精神上的关爱和经济上的支持。作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林某某被羁押在看守所后,家庭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整个家庭陷入生活困难。此外,林某某涉嫌犯罪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的消息传到家里时,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为了不使整个家庭陷入更大的困境,应对林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广州有固定的住处,其家属愿意为其取保候审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保证其随时可以传讯,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程序的正常进行,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也不会毁灭相关证据,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为避免对林某某的人身权利造成侵害,对其家庭造成更大的伤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五条等法律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望贵单位综合考虑本案的基本情况及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家庭及其自身的特殊情况,准予林某某取保候审。

  以上法律意见恳请贵单位予以采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 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