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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代理黄婉匀等侵犯著作权罪案(轻判)

来源:原创作者: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0-03-1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依法接受委托,代理黄婉匀等侵犯著作权罪案,经过律师团队专业高效的刑事辩护,被告人得以轻判。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以佛南检公诉刑诉[2017]50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澎湃、刘开明、王松、黄婉匀、杨连犯侵犯著作权罪,于2017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李澎湃于2013年开始在广东为他人推销“黄冈小状元”系列等盗版书籍。2016年5月开始李澎湃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南霞景路3号南海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附近租赁仓库用于盗版书的仓储、销售,并先后招聘王松、王某(另案处理)、黄婉匀、杨连等人到仓库,其中黄婉匀负责仓库管理、寄样书,王松、王某负责打包装、送货、取样书,杨连负责打单、往电脑系统录入出入货情况。李澎湃通过每学期支付20000元至25000元不等给龙门书局印刷厂的员工刘开明获得“黄冈小状元”系列样书及纸样、防伪标签等。李澎湃在拿到“黄冈小状元”系列样书后安排王松等人发往湖南印刷,再将印刷好的盗版书发回该仓库,由杨连负责录入系统,王松、黄婉匀等人打包、贴上防伪标签后运往佛山、湛江销售。

  2017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南霞景路3号南海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附近仓库将李澎湃等人抓获,当场查获“黄冈小状元”系列盗版图书送货单,经查证,从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6月26日李澎湃等人共委托生产“黄冈小状元”系列盗版图书1017940本;在仓库现场起获39种龙门书局出版社出版的“黄冈小状元”系列共705070本,9种《学前班数学练习册(上册)》、《岭南幼儿多元智能课程》、《小学英语双基同步导学导练》、《helloteddy洪恩幼儿英语》等图书共110100本,以上共815170本图书经鉴定均为盗版图书。

  被告人黄婉匀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并表示认罪。

  广州侵犯著作权罪辩护律师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为被告人黄婉匀发表辩护意见如下:黄婉匀是初犯,偶犯,从犯,社会危害性小;黄婉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认罪态度好;父亲早逝,需要照顾家庭;根据李澎湃庭上的供述,现场查获的有70万本是之前生产退货的,应进行扣减。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澎湃、刘开明、王松、黄婉匀、杨连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且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份以上,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

  关于量刑情节,被告人黄婉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采纳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现场起获的盗版书籍尚未销售,该情节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另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参与犯罪的时间长短、认罪态度等因素,均在量刑时一并予以考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黄婉匀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刑初44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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