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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刑事律师时间:2020-05-29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立案标准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量刑幅度

  1.基准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五十万元以上(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其他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三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万元以上的;

  (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三)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六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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