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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骗取出口退税罪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刑事律师时间:2020-05-29

骗取出口退税罪

  (一)立案标准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量刑幅度

  1.基准量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骗取税款五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其他严重情节:

  (1)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2)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3.骗取税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一百五十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2)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三)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六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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