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涉毒涉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代理丰莉开设赌场罪案(轻判)

来源:原创作者: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0-03-1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依法接受委托,代理丰莉开设赌场罪案,经过律师团队专业高效的刑事辩护,被告人得以轻判。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穗花检公刑诉[2017]23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丰莉、王小艳犯开设赌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指控: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26日,被告人丰莉提供其承租的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北豪利花园翠云阁B栋203房及麻将机,供他人赌博,并从中抽水牟利。被告人王小艳在上述赌场内抽水、记账。2017年9月26日,公安人员前往上址抓获被告人丰莉、王小艳,依法扣押麻将机3台、账本1本。至被抓获之日止,被告人丰莉、王小艳每台麻将机一场次抽水100元,共抽水获利29100元。认为被告人丰莉、王小艳坦白认罪的处罚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丰莉、王小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被告人丰莉、王小艳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广州开设赌场罪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丰莉提供的麻将台给其他人打牌,娱乐性的较多,社会危害性较小,归案后,其认罪认罚,其家里有小孩和老人需要照顾,综上,请求对被告人丰莉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丰莉、王小艳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且被告人丰莉、王小艳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与上述相同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丰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详见: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4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 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