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功代理冼某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冼某枝被判无罪)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20-03-10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功代理
冼某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冼某枝被判无罪)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依法接受委托,代理冼某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担任冼某枝的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冼某枝主观上没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故意,客观上虽然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其实施行为的时间并没有覆盖公诉机关指控全部数额。且被告人的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故没有社会危害性,不应以犯罪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华立集团、中油坚盛公司、广能公司、龙池公司、广龙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上述被告单位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欧爱华、饶战春、吴宜清、冼某枝作为华立集团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均不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单位、各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名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冼某枝无罪。
详见: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6刑初32、33号刑事判决书,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042ee0cd825d46878cafab35011220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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